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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13-1教經所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公告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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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3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分2梯次申請。
第1梯次申請時間113/9/30-10/6(系統申請截止日為10/7,紙本收件截止日為10/7中午前)
第2梯次申請時間113/11/4-11/10(系統申請截止日為11/10,紙本收件截止日為11/11中午前)
二、106學年度(含)起入學研究生需線上修讀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線上通過測驗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會發予修課證明;106學年度(含)起入學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時需取得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
三、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需經本校圖書館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產生Turnitin論文原創性報告。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操作說明,請報名參加圖書館舉辦之「研究所新生館藏資源利用研習」。
四、研究生最遲應於線上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的三個月前通過符合各系(所、學位學程)專業領域之論文計畫書審查(Proposal Hearing)。
五、欲申請同學請線上提出申請(網址:https://aura.stust.edu.tw/DegreeApp/login.aspx)並備妥指定資料,向所屬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論文以公開原則,若因涉及機密、專利事項等因素需檢附證明文件另繳交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提出申請,經各系(所、學位學程)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可延後公開。
六、碩士班學位考試委員三至五人,其中校外委員須三分之二(含)以上。研究生若為共同指導,請指導教授推派1人為校內學位考試委員。
七、進行學位考試時,若學位考試委員提出論文題目需修正者,請於學位考試後立即重新列印更正版論文題目之評分表與論文及格證明書予學位考試委員登分及簽名;學位考試評分表與論文及格證明書需為確定論文題目,請勿塗改。
發布日期: 2024/10/28 至 2024/12/28